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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简介

上海市远东律师事务所是较早适应中国法制化、民主化进程,依据中国法律及司法部有关发起人创建律师事务所的规定,经上海市司法局审核批准,于1994年10月设立为综合性合作制律师事务所,于2008年9月26日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远东所律师秉承“远东律师、诚信为本”的服务宗旨,集多位具有数十年行业经验的律师为主体,逐年吸收优秀的青年律师加盟,依根据各位律师的职业特长,设立保险金融法律部、公司业务部、房地产综合法律部、交通法律部、综合法律部等。事务所三十余名律师团结一心,形成团队服务优势,以客观、公正、严谨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克尽职业操守敬职勤勉的工作态度,在多个法律服务领域发挥专业特长,为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、高效的非诉讼及诉讼、仲裁等各项法律服务,范围涵盖公司法、外商投资法、贸易法、金融法、合同法、房地产法、知识产权法、行政法、刑法、劳动法等各个方面。远东所的律师经验丰富、业务熟练,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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